大好青年孫志剛,生命定格在了2003年,當年僅僅27歲,現在道來2003年湖北孫志剛事件的前因后果,也許我們可以討論一下,究竟誰,應該來為孫志剛的死亡買單。 2003年孫志剛事件,孫志剛的母親一直相信著別人擔心她悲傷過度而告訴她的另一種“事實”,她的兒子是死于“非典”,是死于天災而非人禍。孫志剛事件死亡真相的背后值得我們深思! 孫志剛事件 一個中國公民死亡,如果系政府全責,最高可獲得24.8萬元的國家賠償。但據記者多方查證,孫志剛家屬所獲的賠償幾倍于此,而且這筆賠償被要求必須在開庭前到位。 然而,巨款并不能夠完全補償一位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及其家人的喪子之痛。孫志剛的母親至今仍相信著別人擔心她悲傷過度而告訴她的另一種“事實”,她的兒子是死于“非典”,是死于天災而非人禍。 而賠償、處分和判決,也不能完全解答最重要的答案:孫志剛為何而死?誰該為此負責?孫志剛之死,到底是因人性之惡,還是因制度之缺? 孫志剛事件起因 孫志剛,男,事發時27歲,剛從大學畢業兩年。2003年3月17日晚10點,他像往常一樣出門去上網。在其后的3天中,他經歷了此前不曾去過的3個地方:廣州黃村街派出所、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和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 先被帶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員救治站,最后不治身亡。 孫志剛事件經過 孫志剛事件經過 被收容 孫志剛來廣州才20多天。2001年,他畢業于武漢科技學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應聘成為廣州達奇服裝公司的一名平面設計師。從深圳跳槽進入達奇公司,當時處于試用期,月薪2000元。 2003年3月17日晚10點,喜歡上網的孫志剛離開與朋友合租的住房,準備到附近一家網吧去玩。因為剛來廣州,還沒辦理暫住證,他出門時也沒隨身攜帶身份證。走到天河區黃村大街上時,孫志剛突然被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公安分局黃村街派出所的警察攔住了去路。當時他穿著什么樣的衣服,事后已無處查實,因而也無法判斷警察攔住他,是否因為“他不修邊幅”。孫志剛并不知道,此時廣州市公安機關正在開展“嚴打”的統一清查行動,三無人員是重點清查對象。當天下午,天河公安分局剛開了動員大會。由于身上沒有帶任何證件,孫志剛被帶到了黃村街派出所。當晚,將近110人先后被帶進這個派出所,其中30多人被收容。孫到派出所后,由兩名“輔警”做了筆錄。這是一份有點奇怪的筆錄,上面孫志剛被問及有無固定住所、穩定生活來源和合法證件時,所答已無可考,填寫的竟均為“無”。當晚負責甄別“三無”人員的,是34歲的黃村街派出所專區中隊長李耀輝。李有十余年的警齡,曾經立過二等功,多次受過嘉獎。 晚11點左右,與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個手機打來的電話,孫志剛在電話中說,他因為沒有暫住證而被帶到了黃村街派出所。在一份《城市收容“三無”人員詢問登記表》中,孫志剛是這樣填寫的:“我在東圃黃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員盤問后發現沒有辦理暫住證,后被帶到黃村街派出所。”孫志剛在電話中讓成先生“帶著身份證和錢”去保釋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個同事立刻趕往黃村街派出所,到達時已接近晚12點。出于某種現在不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孫志剛有身份證也不能保釋”。 那里,成先生親眼看到許多人被陸續保了出來,但他先后找了兩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兩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訊問的孫志剛后,都說“這個人不行”,但并沒解釋原因。成先生說,其中一個警察還讓他去看有關條例,說他們有權力收容誰。成先生很納悶,于是打電話給廣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訴他,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釋,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孫志剛“犯了事”,二是“頂了嘴”。成先生回憶說,他后來在派出所的一個辦公窗口看到了孫志剛,于是偷偷跟過去問他“怎么被抓的,有沒有不合作”,孫回答說“沒干什么,才出來就被抓了”。成先生說:“他(孫志剛)承認跟警察頂過嘴,但他認為自己說的話不是很嚴重”。警察隨后讓孫志剛寫材料,成先生和孫志剛從此再沒見過面。據廣東省有關部門事后調查,當天晚上,孫志剛的兩位朋友舒某某、楊某某曾來到派出所,說明孫有身份證和工作單位,提出為其補辦暫住證,并予以保領,但均被李耀輝以“沒有進行核實必要”的理由予以拒絕。 3月18日凌晨2時左右,孫志剛被送到天河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該所值班民警羅僑安對其進行了詢問。治安協管員羅東升參照黃村街派出所移送的詢問筆錄,“制作”了詢問孫的筆錄,并在筆錄上填寫了孫志剛的身份證號碼及“無暫住證”、“無正當職業”、“無正常居所”等內容,然后讓孫簽字。民警羅僑安則代替待遣所所長簽下了“同意收容遣送”的意見。后來的調查報告說,正是由于待遣所民警極不負責任,才導致孫志剛“被錯誤地作為被收容遣送人員送至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但當時,根據之前公安機關填寫的內容,中轉站工作人員判定孫的情況符合《廣東省收容遣送管理規定》,審批手續齊備,便將孫志剛收入站內。 9個小時后(即18日上午),孫志剛向中轉站護師殷孝玲報告自己有心臟病,因為緊張而心慌、失眠,要求放他出去或住院治療。中轉站遂以“心動過速待查”為由,將孫送往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后來法庭出示的證據顯示,孫進入救治站時身體正常,脫衣檢查未發現有外傷。醫生對他的診斷是“焦慮癥”。廣州市一份調查報告針對外界的懷疑特別說明,“經詢問派出所、分局收容待遣所和收容遣送中轉站的有關民警和工作人員,均稱孫志剛沒有與民警、工作人員發生過頂撞、爭吵或被民警、工作人員毆打”。但據孫的父母說,孫志剛雖然身材較瘦,身體卻一向很好,從沒聽說有心臟病。孫何以聲稱自己有心臟病無從得知。他的一位朋友猜測說,或許是他以為醫院的待遇會更好一些。 當天,孫的另一個朋友接到孫從收容站里打出的電話,據他回憶,孫在電話中“有些結巴,說話速度很快,感覺他非常恐懼”。于是,他通知孫志剛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孫的一個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續不全,在開好各種證明以后,公司老板親自趕到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但收容站那時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2003年3月19日,孫志剛的朋友打電話詢問收容站,這才知道孫志剛已經被送到醫院(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去了。在護理記錄上,醫院接收的時間是18日晚11點30分。成先生說,當時他們想去醫院見孫志剛,又被醫生告知不能見,而且必須是孫志剛親屬才能前來保人。 孫志剛 收容人員救治站 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位于遠郊,距市中心一個多小時車程。這里本來屬于廣州市精神病院,后來改稱廣州市腦科醫院江村住院部。2002年8月1日,這個巨大院子的一個角落被劃為特殊病區,由廣州市民政局和廣州市公安局批準,指定為收容人員救治站,專門為收容人員中的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療。救治站占用了三幢小樓。與普通醫院不同的是,每一個病房的門窗都有鐵柵欄。救治站由腦科醫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張耀輝分管。31歲的彭紅軍是病區區長,他手下有3名醫生,護士若干和10名護工。彭后來被控玩忽職守,但早在今年年初,他就對這個新成立的機構提出直言不諱的批評和急切的改革建議。 當時他說,“這里場地擁擠、設施簡陋,工作人員素質低下,管理混亂,幾無規章制度可循。”31歲的彭和其他3名醫生都是精神科大夫。但是,他們要負責的是近200名的各種病員的治療。在法庭上,公訴人的舉證也證實了彭紅軍醫生的諸多憂慮。舉證調查發現,這里經常發生病人間打架斗毆事件,有人被打斷肋骨,有人被打成重傷。 而護工是救治站內的特殊角色。喬志軍,在武警上海總隊服役五年后,回到家鄉山西。2002年中,通過保安公司推薦來到廣州,經培訓后,被推薦到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當保安。喬燕琴,同為山西人,去年年底通過熟人介紹來到救治站。胡金艷,河南姑娘,與喬志軍是一對戀人。沒過多久,這里的保安們都被改稱為護工——要雇用保安必須向當地派出所交一筆錢,救治站為了省這筆錢,就給他們改了名。但事實上,這些護工從未接受過任何護理培訓。病人仍然稱他們為保安,“他們穿著迷彩服,提著警棍”,一些病人當庭指證說。警方后來還從救治站搜出了兩支塑膠警棍和一支電警棍。喬燕琴在法庭作證時這樣表述護工的職責,第一是“防止病人鬧事和暴動”,其次才是協助護士拿藥、打針、派飯。 在由醫生、護士和護工構成的層級中,護工位次最低。但在這里的病人眼中,他們卻操著“生殺予奪”的大權。一份護工的筆錄證實,因為208房女病人湯鳳珍一直在哭,護工何某某去制止時被湯咬傷,何立即提了根棍子對其毆打。醫生彭紅軍也發現了這一點。其他醫生曾多次要求開除一些毆打勒索病人的護工,但均不了了之。彭紅軍辯解說,他沒有人事權。彭后來被指控對救治站管理不善負責。 直至他被捕,數份規章制度仍在草擬中。而他在建議中指出的諸多問題,此時已不幸言中。據記者獲得的一份材料顯示,從2002年8月10日到2003年1月20日,救治站里共收治病人多達877人,其中外科病人280余人(包括腦外傷、骨外傷和普外傷),精神科病人280人,內科病人210人及傳染病人105人。這里還經常收治特殊病人,包括一例艾滋病確診者、15例自縊未果者、20例吞刀片者、1例自制兇器者和一名身帶匕首者。此外還有約30名各類涉案人員。 4名專治精神病的醫生顯然難以應付如此繁雜的病人。而那份材料還披露了救治站內發生的令人吃驚的死亡現象:在去年10月、11月、12月和今年1月的頭20天,這個救治站均有相當數量病人死亡,死亡人數分別為16、15、15和12。但材料沒有說明他們的死亡原因。此外,在孫志剛案庭審時,一位病人檢舉說,他親眼看見209房有人被打死。公安機關調查的結果證實,從3月16日到3月19日,救治區共有3人死亡。其中兩人屬于病死,一人是“頭部挫傷,顱內出血”。這個死亡名單中尚不包括孫志剛。 孫志剛報道 同時被抓 幾乎與孫志剛同時,23歲的張明君正在廣州大街上行走時,突然被抓住了。張明君是四川南部縣人。幾年前,因種地無以糊口,全家四口人,包括父母和弟弟撂下田地到了成都。父親做些裝修活,母親背建筑材料,弟弟去年初中畢業,進了一家飯館當服務員。早在1998年,小學畢業的張明君就來到廣東,進入鞋廠和服裝廠打工,很快就成為針工熟手,還當過干部。張明君和四川南充老鄉李芳在廣東認識,前年結了婚,有一個7個月大的兒子。今年3月17日下午,夫婦二人從東莞到廣州找工作。當天下午,張明君又讓李芳先回東莞,說找到工作后再去接她。 后來張告訴妻子,那天晚上他出去吃宵夜,買了個面包正坐在臺階上啃時,被巡警叫住了。當時張莫名所以,他懷疑是因為自己把腿擱在臺階上,才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警察要他出示證件。張明君身上帶有身份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和工作牌,但他沒帶暫住證,他告訴警察,暫住證是廠里辦的,被扣在廠里。由于沒有廣州市的暫住證,他仍然被收容了。按照后來一份調查材料的敘述,當晚7時,張明君因腹痛、胃炎和消化道出血被送到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但據張明君稱,當天晚上,他就遭到了毒打,躺在地上爬不起來。 救治區的很多病房都關有精神不太正常的人,而206房之所以出名,是因為那里關的都是基本正常的人——精神病人一般不打人,206房就不同了。發生孫志剛慘案的這間206房,中間是一道鐵門,兩旁有窗,南北向過道的兩側是水泥砌成的鋪位,大約有十一二個。房間盡頭是用水泥板隔開的廁所。靠窗的兩個鋪位是“大哥”專用,靠廁所的則屬于新來者。在這里,病房被叫做“倉”。這種叫法甚至在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公安分局的逮捕申請書上都能得到證實。206房被稱為“206倉”,調房被稱為“調倉”。 3月19日晚,206倉關了8名病人。李海嬰和鐘遼國當時是206倉的兩名“倉頭”。“倉頭”是由護工指定的。據李的朋友說,李海嬰以小買賣為業,在番禹市汀沙村二大街文魁巷租房住,2001年辦過暫住證。他為何在朋友的房內被帶走收容,尚不清楚。3月7日,李海嬰因患皮膚病和性病被送到救治站。剛來時也挨過三次打。3月8日,一名男護工用自己的手機讓李打電話叫朋友送錢過來。 在朋友花了70多塊錢請兩名護工吃了頓飯并塞了150塊錢后,李沒再挨過打,并且當上了“倉頭”。不只是李海嬰,206倉的8個人都挨過打——救治站每個新來者都要挨打,這似乎是規矩,叫“過倉規”。另一名病人韋延良說,他3月11號進來,到18號的一周內已經挨了5次打。李海嬰說,“206就是專門打人的地方,打完了,就把被打的調出去。”3月18日晚9時50分,當孫志剛進來時,張明君剛被打得爬不起來,只能躺在床上休息。孫志剛在救治站的第一個落腳點,其實是二區201倉,里面關著10個精神病人。為什么把“心臟病人”孫志剛與精神病人關在一起,這是一個疑問。一位醫生說,“部分精神病人難以控制或經常糊屎糊尿”。 而孫志剛此時至少已挨過兩次打。據張明君說,他親眼看到孫志剛在201倉被“貴州人”和“大胡子”兩人毆打。擁有大學本科學歷的服裝設計師孫志剛,顯然并不甘心自己的命運。20日凌晨時分,病人羅小海要出院,他的7名親屬來接他。 孫志剛搖動著鐵窗大叫:“我叫孫志剛,達奇服裝公司職工,武漢科技學院畢業的大學生。在里面挨打!”由于孫記不清老板的電話號碼,他的呼救并未奏效,反而招來了殺身之禍。山西籍護工喬燕琴,首先被惹惱了。此人身體高大精壯,一份調查報告形容他“一貫霸道,脾氣暴躁,其余護工因懼怕而畏服”。“倉頭”李海嬰也在庭上作證說,喬曾告訴他,孫志剛向上面下來檢查的人打小報告,說這里經常打死打傷人,要修理他一下。當晚,喬燕琴來到206門外,對李海嬰等人說,“孫志剛太鬧,呆會兒把他弄過來讓你們玩玩。” 晚上12點半,護工交班時間。喬燕琴和喬志軍該下班了,由另外兩名護工胡金艷和呂二鵬接班。喬燕琴提出要把孫志剛調房。胡金艷后來在法庭上辯解說,她當時在辦交接班記錄,沒有聽清喬說什么,也沒有表示過同意或不同意。喬志軍則辯解說,當時他并沒有告訴呂二鵬調房就是為了要教訓孫。但后來法院認定,這三人均屬于“認同”喬燕琴的用意和行為。 值班護士辦理手續后,喬燕琴和喬志軍上樓了。胡金艷說,她聽到要將孫調到206,就擔心他們會干壞事。她不希望男朋友喬志軍參與,便跟了上去。喬燕琴來到206后,就對里面的人說,“那小子過來后,過半個小時,給我狠狠地打。不要打頭,不要打出血。反正打死也沒事。”“這里死一個人像死個螞蟻一樣!”(據喬燕琴在公安機關的筆錄記載)然后,喬燕琴來到201,叫孫志剛出來,見孫沒動,“我進去用右腳往孫志剛的小腹部踹了好幾腳,再上去用右腳往他的肩膀和背部踹了好幾腳,這時孫志剛便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打他,我不理他,再往他的肩部及背部踹多幾腳(據喬燕琴在公安機關的筆錄記載),然后將孫拉了出來。 孫被換到206倉后,走到廁所旁的床位倒頭睡下。而此時,喬燕琴等人下樓去煮玉米當宵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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